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第六支隊十三中隊和武警部隊浙江省總隊一支隊三中隊榮譽稱號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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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第六支隊十三中隊和武警部隊浙江省總隊一支隊三中隊榮譽稱號的命令
國函〔1996〕122號
1996年12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

第六支隊十三中隊和武警部隊浙江省總隊一支隊三中隊

榮譽稱號的命令

國函〔1996〕122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第六支隊十三中隊「沙頭角模範中隊」榮譽稱號,授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浙江省總隊一支隊三中隊「錢塘江守橋模範中隊」榮譽稱號。

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第六支隊十三中隊自1969年3月以來一直駐守在深圳市沙頭角鎮,擔負着與香港地區接壤的4.2公裡邊防線安全保衛和進入沙頭角鎮驗證的任務。在這個特殊複雜的環境中,他們重視加強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設,忠於職守,嚴格執法,熱情為群眾服務,自覺抵制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取得了顯著成績。

武警部隊浙江省總隊一支隊三中隊的前身是「一心為公的共產主義戰士」蔡永祥生前所在連,1983年被改編為武警部隊,繼續擔負錢塘江大橋的守護任務。他們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努力把部隊建設成為培養人教育人的熔爐和學校,忠實履行職責,注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熱情為群眾排憂解難,出色地完成了各項任務。這兩個中隊模範事跡突出,多次立功受獎,樹立了很好的榜樣。國務院、中央軍委號召公安幹警、武警官兵和全軍指戰員向他們學習,學習他們始終保持政治上的堅定性和高度責任感,一心為公,獻身國家安全保衛事業的崇高精神;學習他們樹立正確人生觀、價值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艱苦奮鬥、清正廉潔的優秀品質;學習他們在新形勢下繼承和發揚我黨我軍優良傳統,嚴格要求、加強管理,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優良作風。公安幹警、武警官兵和全軍指戰員要緊密團結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認真學習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十四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隊伍的全面建設,圓滿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各項任務,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為保衛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而努力奮鬥。

                          國務院總理   李 鵬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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