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柳曉川同志武警少將警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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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柳曉川同志武警少將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1〕33號
2001年3月2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柳曉川同志

武警少將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1〕33號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院長柳曉川武警少將警銜。

                 國務院總理  朱鎔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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