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虞國偉武警大校警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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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虞國偉武警大校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5〕50號
1995年5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
虞國偉武警大校警銜的命令

國函 〔1995〕50號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武警交通指揮部政治部主任虞國偉武警大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李鵬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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