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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給武警水電三峽工程指揮部記二等功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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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給武警水電三峽工程指揮部記二等功的命令
國函〔2003〕138號
2003年12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給武警水電三峽


工程指揮部記二等功的命令

國函〔2003〕138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武警水電三峽工程指揮部承擔着三峽工程永久船閘建設和壩區警衛消防任務。自1993年10月組建以來,該部全體官兵尊重科學,不畏艱險,頑強拼搏,迎難而上,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出色地完成了永久船閘建設、二期上游圍堰拆除、三期導流明渠下游圍堰施工等重大任務;開闢了世界上規模最大、水頭最高,全長6442米的人工航道,開挖土石4200多萬立方米;成功解決了10多項世界級水利工程技術難題,取得了多項科研成果,獲得中國工程爆破協會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中國電力科學技術二等獎1項、國家實用新型專利3項;承擔的開挖、錨固和混凝土澆築等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優良率達80%以上,為三峽工程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

  為表彰先進,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給武警水電三峽工程指揮部記二等功。

                     國 務 院 總 理  溫家寶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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