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辛子維、佟法亭武警警銜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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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辛子維、佟法亭武警警銜命令 國發〔1990〕41號 1990年7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
辛子維、佟法亭武警警銜命令
國發〔1990〕41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
授予四川省公安廳邊防局政治委員辛子維武警大校警銜
授予公安部消防局四處副處長佟法亭武警上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李 鵬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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