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的批覆
國函〔1990〕85號
1990年9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0年/第23號

經貿部:

國務院批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由你部發布施行。

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

國務院
一九九〇年九月三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