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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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的批覆 國函〔1990〕85號 1990年9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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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貿部:
國務院批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由你部發布施行。
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
國務院
一九九〇年九月三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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