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烏江幹流沿岸地區國土規劃綜合報告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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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烏江幹流沿岸地區國土規劃綜合報告的批覆
國函〔1990〕84號
1990年9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烏江幹流沿岸地區

國土規劃綜合報告的批覆

國函〔1990〕84號

貴州、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們《關於呈請審批烏江幹流沿岸地區國土規劃綜合報告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國務院原則同意你們組織編制的《烏江幹流沿岸地區國土規劃綜合報告》(以下簡稱《規劃報告》)。該《規劃報告》可以作為烏江幹流沿岸地區資源開發、建設布局、環境整治的指導性計劃和編制中、長期計劃的重要依據,要在進一步論證的基礎上,根據條件和可能分步實施。目前不必規定實施年限。

     二、烏江幹流沿岸地區是我國南方水能、煤炭、磷、鋁、錳等資源富集的地區,而且組合良好,區位相對優越,已有一定的建設基礎,是我國國土綜合開發的重點地區之一。要在水能資源連續梯級開發的基礎上,逐步地、有計劃地使能源、原材料、交通、郵電、農業、林業、旅遊等得到全面發展,將該地區建設成為我國南方地區重要能源和原材料工業基地。國務院有關部門、各有關地區在編制「八五」計劃和十年規劃時要參照《規劃報告》的要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促進規劃目標的實現。

     三、要進一步研究落實《規劃報告》中實施規劃的各項政策和措施,抓緊組建已經國務院同意的烏江水電開發公司,加強規劃中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專項研究工作。

                              

                             國 務 院                          一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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