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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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0〕17號
2010年6月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

總 體 規 劃 的 通 知


國發〔2010〕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事關災區緊迫的民生問題和長遠發展,事關三江源地區生態保護,事關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的重要意義和特殊性,樹立全局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做好恢復重建各項工作。

                              

                             國 務 院

                           二○一○年六月九日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編制單位: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組

  組長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副組長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計署、青海省人民政府

  成員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國家能源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文物局、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作戰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謹以此規劃

  向玉樹強烈地震中罹難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

  向抗震救災中自強不息的災區幹部群眾,英勇無畏的解放軍、武警官兵、公安幹警和各方救援人員致以崇高敬意

  向社會各界所有關心、支持和參與恢復重建的人們致以誠摯感謝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災區概況和重建基礎

    第一節 災區概況

    第二節 災區特點

     第三節 重建意義

     第四節 重建條件

   第二章 總體要求和重建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重建目標

   第三章 重建分區和城鄉布局

    第一節 重建分區

    第二節 城鄉布局

    第三節 結古鎮規劃

    第四節 重建方式

    第五節 土地利用

   第四章 城鄉居民住房

    第一節 農牧民住房

    第二節 城鎮居民住房

   第五章 公共服務設施

    第一節 教 育

    第二節 醫療衛生

    第三節 文化體育

    第四節 就業和社會保障

    第五節 社會管理

   第六章 基礎設施

    第一節 交 通

    第二節 能 源

    第三節 通 信

    第四節 水 利

    第五節 市政設施

    第六節 農牧區基礎設施

  第七章 生態環境

    第一節 生態修復

    第二節 環境整治

    第三節 土地整治

    第四節 災害防治

  第八章 特色產業和服務業

    第一節 農牧業

    第二節 旅遊業

    第三節 市場服務體系

    第四節 特色加工業

  第九章 和諧家園

    第一節 人文關懷

    第二節 扶貧開發

    第三節 文化遺產保護

    第四節 宗教設施

  第十章 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第一節 支持政策

    第二節 保障措施

    第三節 規劃實施

    第四節 監督檢查

  結  語

前  言

  2010年4月14日7時49分,青海省玉樹地區發生7.1級強烈地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嚴重損失。在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堅強領導下,災區廣大幹部群眾奮起自救,社會各界積極支援,全力搶救生命,及時救治傷員,妥善安置群眾,恢復正常秩序,取得了抗震救災重大階段性勝利。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意義重大,建設新家園、新校園、新玉樹,是災區群眾的熱切期盼,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願。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規劃,合力推進,從玉樹經濟社會、自然地理、生態環境、民族宗教文化等實際情況出發,借鑑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的成功經驗,切實把災後恢復重建與加強三江源保護相結合、與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與扶貧開發和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相結合、與保持民族特色和地域風貌相結合,建設生態美好、特色鮮明、經濟發展、安全和諧的社會主義新玉樹。

  為科學、依法、統籌,有力、有序、有效地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務院關於做好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0〕14號)、《國務院關於支持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0〕16號),在災害評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綜合評價和房屋及建築物受損程度鑑定的基礎上,經過科學評估、專家論證,制訂本規劃。

第一章 災區概況和重建基礎
第一節 災區概況

  玉樹地震給災區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截至2010年5月30日18時,遇難2698人,失蹤270人。居民住房大量倒塌,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嚴重損毀,部分公路沉陷、橋涵坍塌,供電、供水、通信設施遭受破壞。農牧業生產設施受損,牲畜大量死亡,商貿、旅遊、金融、加工企業損失嚴重。山體滑坡崩塌,生態環境受到嚴重威脅。

  根據青海玉樹地震災害評估報告,玉樹地震波及範圍劃分為極重災區、重災區、一般災區和災害影響區。本規劃範圍包括極重災區、重災區的各項恢復重建內容,以及一般災區中受損居民住房和學校、醫院等公用設施,涉及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稱多、治多、雜多、囊謙、曲麻萊縣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縣等7個縣的27個鄉鎮,受災面積35862平方公里,受災人口2468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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