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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召開全國農業機械化會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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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召開全國農業機械化會議的通知
〔71〕國發文47號
1971年6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

召開全國農業機械化會議的通知

71
〕國發文47號

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國務院各有關部、委:

為了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關於「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機械化」的英明指示,加速實現我國農業機械化的進程,決定今年八月在北京召開全國農業機械化會議。

(一)黨的八屆十中全會指出:「在完成反封建的土地改革以後,我們黨在農業問題上的根本路線是:第一步實現農業集體化,第二步在農業集體化的基礎上實現農業的機械化和電氣化。毛澤東同志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代表黨中央所作的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中,充分地、完整地說明了我們黨在農業問題上的這條根本路線。這是我們黨在農村的兩條道路的鬥爭中,堅持社會主義、戰勝資本主義的根本路線。」這次會議一定要遵照毛主席關於在全黨「進行一次思想和政治路線方面的教育」和要把農業機械化同備戰、備荒、為人民聯繫起來的教導,認真進行批修整風,深入開展革命大批判。總結和交流十五年來,特別是湖北現場會議以來農業機械化的經驗。充分認識實現農業機械化,對鞏固工農聯盟、鞏固社會主義集體經濟,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工業現代化所起的巨大作用。堅持農機製造以地方為主,農機產品的發展以中小型為主,農機產品的購買使用以集體經濟為主的方針,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制訂出一九八〇年前基本上實現農業機械化的規劃,主要又是「四五」期間的規劃和布局;研究實現農業機械化的具體政策;制定各行各業如何支援農業、加速農業機械化進程的主要措施。

(二)各省、市、自治區接到通知後,要立即組織力量,從路線、方針、農業機械工業的布局、管理體制、動力技術政策、發展地方「五小」工業和農機產品價格等方面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總結典型經驗;並充分發動群眾,自下而上地提出發展農業(包括林業、漁業、牧業)機械化規劃的方案。

(三)參加會議的代表:各省、市、自治區革委會管農業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計劃、農業、機械、輕工(手工業)等部門的負責人;農業機械化的先進地區、縣、社、大隊(包括林業、漁業、牧業)的代表;先進的農機廠、手工業社、農機供應站和科研單位的代表;各生產建設兵團先進單位的代表。省、市、自治區代表中應有工人、貧下中農、拖拉機手、農機站管理人員、商業銷售人員和一定數量的婦女代表(各省、市、自治區的代表名額見附表)。

(四)為了開好這次會議,國務院決定,由一機部李水清、馬儀、劉湘屏,農林部沙風、楊立功,水利電力部錢正英,燃料化工部唐克,冶金部楊維群,輕工業部謝鑫鶴,商業部趙發生,財政部王炳乾等十一位同志組成「全國農業機械化會議籌備小組」,由李水清同志任組長,沙風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地點設在一機部。七月中旬擬召開一次由各省、市、自治區主管計劃、農業、機械的負責同志參加的預備會。準備在大會上介紹的典型材料和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經省、市、自治區革委會審定後,由參加預備會的同志帶來。召開會議的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國務院

                          一九七一年六月八日

  (此件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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