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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設立水富縣給雲南省人民政府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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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設立水富縣
給雲南省人民政府的批覆

1981年8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八一年/第十九號

一九八〇年十二月六日請示報告悉。同意你省設立水富縣。以綏江縣水富區的安富、水東、水河三個公社,綏江縣的太平公社和會儀公社的新安、新壽兩個大隊,以及與水富區相鄰的鹽津縣的兩碗公社,劃歸水富縣管轄。縣人民政府駐安富公社。水富縣由昭通地區行署領導。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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