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吉林省撤銷江源縣設立白山市江源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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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吉林省撤銷江源縣設立白山市江源區的批覆 國函〔2006〕4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6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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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申請將江源縣恢復為白山市市轄區的請示》(吉政文〔2006〕5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江源縣,恢復設立白山市江源區,以原江源縣的行政區域為江源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孫家堡子鎮。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所需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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