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調整內江市行政區劃設立資陽地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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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調整內江市行政區劃設立資陽地區的批覆
國函〔1998〕1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8年2月26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8年/第11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8年第11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內江市行政區劃的請示》(川府發〔1997〕16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調整內江市行政區劃,設立資陽地區,將內江市管轄的安岳、樂至2個縣和代管的資陽、簡陽2個市(縣級)劃歸資陽地區管轄。地區行政公署駐資陽市雁江鎮。

  二、調整後的內江市轄市中、東興2個區和資中、隆昌、威遠3個縣。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後的機構均應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經費和人員編制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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