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石嘴山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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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石嘴山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02〕9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2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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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們《關於調整石嘴山市行政區劃的請示》(寧政發〔2002〕7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石嘴山市石炭井區,將原石炭井區的行政區域劃歸大武口區管轄。
二、同意將平羅縣的隆湖吊莊鄉及崇崗鄉的長勝、九泉、潮湖3個村劃歸大武口區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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