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銀川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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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銀川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02〕9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2年10月1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2年/第33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2年第33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們《關於調整銀川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請示》(寧政發〔2002〕6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銀川市城區、新城區和郊區,設立銀川市西夏區、金鳳區和興慶區。

  二、西夏區轄原新城區的朔方路、文昌路、北京西路、西花園路、寧華路5個街道辦事處和原郊區的鎮北堡鎮、興涇鎮、蘆花鄉,區人民政府駐懷遠東路。

  三、金鳳區轄原新城區的鐵東、新城東街2個街道辦事處和原郊區的良田鄉、興源鄉、銀新鄉以及賀蘭縣的豐登鄉,區人民政府駐新夏東路。

  四、興慶區轄原城區的行政區域和原郊區的紅花鄉、滿春鄉、大新鄉、永固鄉、掌政鄉、通貴鄉,區人民政府駐上海東路。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經費和人員編制由你們自行解決。銀川市各市轄區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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