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安徽省撤銷六安地區設立地級六安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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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安徽省撤銷六安地區設立地級六安市的批覆
國函〔1999〕10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9年9月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9年/第35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9年第35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六安地區和縣級六安市設立地級六安市的請示》(皖政秘〔1998〕208號)及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六安地區和縣級六安市,設立地級六安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金安區人民路。

  二、六安市設立金安區和裕安區。

  金安區轄原縣級六安市的東市、中市、三里橋3個街道辦事處和九里溝、望城崗、翁墩、淠東、城北、先生店、中店、橫塘崗8個鄉及馬頭、東橋、木廠、雙河、孫崗、椿樹、三十鋪、張店、毛坦廠、東河口、施橋11個鎮。區人民政府駐人民路。

  裕安區轄原縣級六安市的鼓樓、西市、北市、南市4個街道辦事處和平橋、羅集、獅子崗、單王、青山、西河口、石板沖7個鄉及新安、順河、丁集、固鎮、徐集、江家店、獨山、蘇埠、城南、分路口、石婆店、韓擺渡12個鎮。區人民政府駐雲露街。

  三、六安市轄原六安地區的舒城縣、霍山縣、金寨縣、霍邱縣、壽縣和新設立的金安區、裕安區。

  六安市的各類機構均應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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