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將湖南省懷化地區山區開放開發試驗區列為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關於同意將湖南省懷化地區山區開放開發試驗區列為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的批覆 國函〔1990〕96號 1990年11月2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將湖南省
懷化地區山區開放開發試驗區列為
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的批覆
國函〔1990〕96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湘政〔1990〕9號文件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同意將你省懷化地區山區開放開發試驗區列為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重點探索山區綜合開發與改革的路子。試驗中的具體問題,請與農業部、林業部、國家計委等有關部門聯繫。有關部門要予以積極支持。
國 務 院
一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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