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升格為地級市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升格為地級市的批覆 國函〔1995〕9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5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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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要求將貴港市定為地級市的請求》(桂政報〔1994〕130號)和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貴港市升格為地級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港北區。
二、貴港市設立港北區和港南區。
港北區轄貴城、大圩、石卡、三里、覃塘、黃練、東龍7個鎮和附城、武樂、慶豐、根竹、中里、奇石、大嶺、五里、蒙公、山北、古樟、振南1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江濱大道。
港南區轄東津、橋圩、湛江、木格、木梓5個鎮和八塘、新塘、瓦塘、橫嶺、平悅、思懷6個鄉及貴城鎮南江村公所、木松嶺居委會,區人民政府駐江南大道。
三、貴港市轄平南縣和新設立的港北區、港南區。桂平市由自治區直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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