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連雲港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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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連雲港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14〕5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4年5月2日 |
官方來源 |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連雲港市部分行政區劃的請示》(蘇政發〔2013〕7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連雲港市新浦區、海州區,設立新的連雲港市海州區,以原新浦區、海州區的行政區域為新的海州區的行政區域,海州區人民政府駐浦東街道民主中路177號。
二、同意撤銷贛榆縣,設立連雲港市贛榆區,以原贛榆縣的行政區域為贛榆區的行政區域,贛榆區人民政府駐青口鎮琴島路2號。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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