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北省調整石家莊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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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北省調整石家莊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14〕12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4年9月9日
收錄於《石家莊市藁城年鑑·2015》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石家莊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請示》(冀政〔2014〕7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石家莊市橋東區。將原橋東區的中山東路、阜康、建安、勝北4個街道和桃園鎮劃歸石家莊市長安區管轄;將原橋東區的東華、休門、彭後、東風、匯通5個街道劃歸石家莊市橋西區管轄。

  二、同意撤銷縣級藁城市,設立石家莊市藁城區,以原藁城市的行政區域為藁城區的行政區域,藁城區人民政府駐廉州鎮廉州西路2號。

  三、同意撤銷縣級鹿泉市,設立石家莊市鹿泉區,以原鹿泉市的行政區域為鹿泉區的行政區域,鹿泉區人民政府駐獲鹿鎮鎮寧路6號。

  四、同意撤銷欒城縣,設立石家莊市欒城區,以原欒城縣的行政區域為欒城區的行政區域,欒城區人民政府駐欒城鎮裕泰路9號。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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