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北省撤銷武昌縣設立武漢市江夏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北省撤銷武昌縣設立武漢市江夏區的批覆 國函〔1995〕2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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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武昌縣設立武漢市江夏區的請示》(鄂政發〔1994〕90號)和《關於武昌縣撤縣設區後區名問題的補充報告》(鄂政發〔1995〕1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武昌縣,設立武漢市江夏區,以原武昌縣的行政區域為江夏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紙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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