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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北省調整荊州市與荊門市行政區劃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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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北省調整荊州市與荊門市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1996〕1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6年12月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6年/第36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6年第36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荊沙市與荊門市行政區域的請示》(鄂政文〔1996〕63號)及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為了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同意將荊州市管轄的京山縣劃歸荊門市管轄和將荊州市代管的鐘祥市改由荊門市代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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