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荆州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荆州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96〕1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6年12月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36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3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荆沙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域的请示》(鄂政文〔1996〕6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意将荆州市管辖的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和将荆州市代管的钟祥市改由荆门市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