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航海日」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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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航海日」的批覆 國函〔2005〕34號 2005年4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航海日」的批覆
國函〔2005〕34號
交通部:
你部《關於將7月11日確定為中國航海日的請示》(交水發〔2005〕103號)收悉。同意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為「航海日」,同時也作為「世界海事日」在我國的實施日期。具體工作由你部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國務院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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