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省調整營口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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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省調整營口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04〕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4年1月8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4年/第7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4年第7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營口市部分市區行政區劃的請示》(遼政〔2003〕24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將縣級蓋州市的熊岳鎮、蘆屯鎮、紅旗鎮劃歸營口市鮁魚圈區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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