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關於同意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國函〔2006〕2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6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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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西安市人民政府遷移辦公駐地的請示》(陝政字〔2005〕8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駐地由西安市蓮湖區西華門大街遷至西安市未央區鳳城八路。搬遷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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