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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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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國函〔2006〕2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6年4月27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6年/第18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6年第18號

陝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西安市人民政府遷移辦公駐地的請示》(陝政字〔2005〕8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駐地由西安市蓮湖區西華門大街遷至西安市未央區鳳城八路。搬遷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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