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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安徽省撤銷滁縣地區設立滁州市(地級)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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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安徽省撤銷滁縣地區設立滁州市(地級)的批覆
國函〔1992〕20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2年12月20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2年/第31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2年第31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滁縣地區和滁州市建制設立省轄滁州市的請示》(皖政〔1990〕16號)和有關的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撤銷滁縣地區和滁州市(縣級),設立滁州市(地級)和滁州市琅琊區、南譙區,市人民政府駐琅琊區育新路。

琅琊區轄東門、南門、西門、北門、琅琊、清流、揚子七個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駐豐樂路;

南譙區轄南譙街道辦事處和烏衣、沙河、章廣、珠龍、大柳、黃泥崗、汪郢、腰鋪、黃圩、花山、大王、城郊、施集十三個鄉鎮,區人民政府駐東大街。

二、將原滁縣地區的天長、來安、全椒、定遠、鳳陽、嘉山六縣劃歸滁州市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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