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恢復雲南省呈貢縣、霑益縣的決定
外觀
國務院關於恢復雲南省呈貢縣、 霑益縣的決定 1965年7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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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恢復呈貢縣。以昆明市呈貢區的行政區域為呈貢縣的行政區域。呈貢縣由昆明市領導。
二、恢復霑益縣。以合幷於曲靖縣的原霑益縣行政區域為霑益縣的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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