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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成立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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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成立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的決定
國發〔1985〕81號
1985年6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成立經濟技術社會

發展研究中心的決定

國發〔1985〕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強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的諮詢研究工作,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決定將原國務院經濟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中心和價格研究中心合併,成立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簡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是諮詢研究機構,在國務院和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它的主要任務是:研究經濟、技術、社會發展中帶有全面性、戰略性、長期性和綜合性的問題,經常分析經濟發展、技術發展和社會發展方面的動態,預測發展的前景,並及時地向國務院及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提供決策所需的各種建議和諮詢意見。

為了更好地完成上述任務,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要努力提高幹部和研究人員的素質,積極創造條件,增強「中心」的吸引力和輻射力。要進一步加強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有關方面的聯繫。各地區、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協助和支持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工作。


國 務 院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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