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晉升和授予李喆生等24名同志海關關銜的命令
外觀
國務院關於晉升和授予李喆生等24名同志海關關銜的命令 國函〔2006〕28號 2006年4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晉升和授予李喆生等 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國函〔2006〕28 號 海關總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以下10名同志由二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李喆生 海關總署督察內審司正局級督察特派員 王惠丽(女)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巡视员 樊洪志 海关总署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巡视员兼主任 左 铁 中国海关出版社社长(正局级) 葛连成 呼和浩特海关关长 邢 强 南京海关关长 李多宽 南昌海关关长 赵 民 重庆海关关长 张卫民 拉萨海关关长 周凤琴(女)西安海关关长 二、授予以下4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 宪(女)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员办公室副巡视员 阎宗明 大连海关副关长 胡乃涛 深圳海关副关长 杨 建 黄埔海关副关长 三、以下10名同志由三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盛云良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中心副巡视员 焦建群 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副秘书长(副局级) 曾马凯 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孙竹军 上海海关党组纪检组长 顾百川 上海海关副巡视员 叶 平 宁波海关副关长 林建平 南昌海关副关长 郑汉龙 长沙海关副关长 叶震林 广州海关副关长 庞志江 广州海关副巡视员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