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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湖北省建立武漢、襄樊轎車產業開發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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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湖北省建立武漢、襄樊轎車產業開發區的批覆
國函〔1991〕52號
1991年8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湖北省建立武漢、襄樊

轎車產業開發區的批覆


國函〔1991〕52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建立武漢、襄樊轎車產業開發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不宜建立武漢、襄樊轎車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可以向項目傾斜。

  二、同意神龍汽車有限公司(二汽與法國雪鐵龍轎車合資企業)及為其配套生產轎車零部件、配套件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除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外,企業所得稅按稅法規定的稅率打八折,即減按24%的稅率徵收。

  三、為了避免重複建設,為二汽轎車配套的項目,要儘可能地利用國內現有的生產能力,不再鋪新攤子。

                            國務院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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