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的批覆 國函〔2014〕87號 2014年7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的批覆
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
發展改革委《關於報送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送審稿)的請示》(發改地區〔2014〕85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的各項決策部署,以推進協同發展為主線,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前提,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為動力,堅持基礎設施先行,着力打造綜合交通大通道:堅持綠色發展,着力建設珠江—西江生態廊道:堅持優化升級,着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堅持統籌協調,着力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堅持民生優先,着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堅持開放引領,着力構築開放合作新高地,努力把珠江—西江經濟帶打造成為我國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新的增長極,為區域協調發展和流域生態文明建設提供示範。
三、廣東、廣西兩省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制定實施方案,推動《規劃》實施:加強地方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與《規劃》的銜接,依法落實《規劃》明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資金投入和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指導和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會同廣東、廣西兩省區人民政府適時開展《規劃》實施評估。
加快珠江—西江經濟帶開放發展,事關國家改革開放和區域協調發展大局。各有關方面要以《規劃》實施為契機,抓住機遇、開拓創新、加強合作、狠抓落實,推動珠江—西江經濟帶科學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貢獻。
國務院
2014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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