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雲南省施甸縣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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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設立雲南省施甸縣的決定
1962年12月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62年/第14號
1962年12月1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23次會議通過

設立施甸縣。以保山縣南部的施甸地區為施甸縣的行政區域。施甸縣屬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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