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調整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機構規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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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調整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機構規格的通知 國發〔1993〕86號 1993年12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調整國家稅務總局
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機構規格的通知
國發〔1993〕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適應國家稅務工作和民航事業發展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的機構規格由副部級調整為正部級。
國務院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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