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外觀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稅委會〔2019〕17號 2019年4月8日 發布機關: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
財政部網站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進境物品進口稅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2的稅率分別調降為13%、20%。
二、將稅目1「藥品」注釋修改為「對國家規定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按照貨物稅率徵稅」。
三、上述調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實施。
調整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見附件。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9年4月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