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康華國際易貨貿易公司轉入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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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康華國際易貨貿易公司轉入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的復函 國辦函〔1988〕95號 1998年12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康華國際
易貨
貿易公司轉入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的復函
國辦函〔1988〕95號
康華發展總公司、華能集團公司(籌備組):
康華發展總公司十一月十四日《關於中國康華國際易貨貿易公司保留或轉給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領導批准,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中國康華國際易貨貿易公司與康華發展總公司脫鈎,轉入華能集團公司,進行與蘇聯、東歐的易貨貿易。原由中國康華國際易貨貿易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可由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繼續執行。
二、根據華能集團公司的業務工作需要對人員進行重新組合,請康華與華能集團公司協商,妥善處理有關遺留問題。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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