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利用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增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投入問題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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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利用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增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投入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7〕47號
1997年9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利用證券(股票)

交易印花稅收入增加國家自然科學

基金投入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7〕47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唐敖慶、師昌緒、張存浩委員:

  你們提出的利用新增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的部分收入增加自然科學基金投入的建議收悉。經有關部門研究並報請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根據目前情況預計,今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和其他小稅種將超收;國有企業所得稅、金融保險營業稅和關稅等項目收入將短收。往年也都有這種情況,財政收入既有超收項目,也有短收項目,國家財政收支需要統籌安排。因此,難以根據某項收入的增減調整某項支出,以免影響整個預算的平衡。另外,目前中央財政壓縮赤字的任務還很艱巨,如果今年預算執行情況比預計的好,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要求,中央財政收入超收部分要首先用於壓縮財政赤字。

  你們關於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工作的建議,也是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十分重視的一個方面。為了支持科學事業的發展,在今年預算確定後,中央財政又追加了3000萬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最近,國務院決定在1998-2002年間進一步增加專項經費,用於支持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重大科學研究。今後,在國家財力可能的情況下,中央財政將繼續增加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投入。

專此函復。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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