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2005〕90號 2005年10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應急管理
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做好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發〔2005〕11號)和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於增強公眾的公共安全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級組織的應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制訂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將應急防護知識普及到公眾,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落實到基層。
國務院辦公廳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發〔2005〕11號)和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深入開展面向全社會的宣傳教育,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和解讀,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應急防護知識的普及,增強公眾的公共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提高公眾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對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組織指導,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以及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作用,深入開展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動,大力提高公眾的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素質,提高社區、農村、企業等基層單位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有力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主要內容
(一)以國家總體預案為核心,做好預案的宣傳和解讀工作。一是深入分析我國公共安全形勢,宣傳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政府切實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預防突發公共事件並減少其損失,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的總體思路和具體措施。二是宣傳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圍繞預案編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體制和法制(以下簡稱「一案三制」),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宣傳預案的主要內容和處置規程。宣傳抓好國家總體預案的落實要堅持防患於未然,加強預案的培訓和演練,不斷完善各類應急預案,特別要抓好基層,包括社區、農村、重點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四是宣傳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採用先進的檢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理技術及設備,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積極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以應急知識普及為重點,提高公眾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減災等能力。按照災前、災中、災後的不同情況,分類宣傳普及應急知識。災前教育以了解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危害為重點,掌握預防、避險的基本技能;災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識為重點,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護措施,告知公眾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如何迅速做出反應,如何開展自救、互救;災後教育以經歷過突發公共事件的公眾為重點,撫平心理創傷,恢復正常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三)以典型案例為抓手,增強公眾的公共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通過介紹國內外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正反兩方面案例,剖析公眾在遭遇突發公共事件時,臨危不亂、靈活運用自救互救知識配合政府救援、減少人員傷亡的正確做法,增強公眾「思危有備,有備無患」的憂患意識和法制意識,提高公眾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同時,通過總結分析案例中使用的處置手段、採用的應對措施等,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組織實施
(一)廣泛開展預案的宣傳報道,營造全社會關心公共安全的輿論氛圍。
1、圍繞總體預案進行深入報道。介紹制定總體預案的背景、目的、意義、原則和主要內容,及時報道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總體預案的要求,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應急管理工作情況。
2、開展專項預案的解讀宣傳。國家總體預案簡本公布後,由新華社陸續播發可對外公開的21件國家專項預案簡本(見附件2)及其解讀文章、背景材料,供媒體選用。
3、進行典型案例宣傳。通過選擇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對各地區、各部門推進「一案三制」工作,成功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以及在應急處置中湧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宣傳報道。
(二)開展專題宣傳活動,樹立公共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
1、開展公共安全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公共安全宣傳周和每年「全國科普活動周」、「全國安全生產月」、「國際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聲勢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題宣傳活動,使社區、鄉村基層群眾了解公共安全知識,掌握避險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識,增強公共安全意識。(由國務院應急辦會同民政部、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公安部和國家防辦、地震局、氣象局等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宣傳普及應急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結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傳活動,宣傳普及有關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知識。(由國務院應急辦會同法制辦等有關部門負責組織,作出具體安排,分步實施)
3、結合政府應急能力建設規劃進行宣傳。結合國家「十一五」規劃中政府應急能力建設內容和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戰略中的公共安全專題等內容,宣傳提高政府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內容,以及加強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對提高政府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的重要作用。(由國務院應急辦會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有關部門負責,在年內安排)
4、開展「安全奧運」和「安全世博」等專題宣傳活動。 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 2010年上海世博會開幕前,在北京、上海等地分別開展「安全奧運」、「安全世博」的系列宣傳活動。(由國務院應急辦會同北京市應急辦、北京奧組委,上海市應急辦、世博會執委會組織實施)
(三)加強應急知識的科教普及,提高公眾的預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開闢應急管理科普知識專欄。在有關新聞媒體,包括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網絡,中國政府網和中央主要新聞媒體所屬網站上開闢專欄、專版、專題、專刊,介紹普及應急知識。(由國務院應急辦會同中宣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和新聞辦負責組織)
2、編輯出版科普讀物和音像製品。廣泛收集有關資料,分類別整理有關應急知識,編輯出版科普讀物及音像製品,指導協調製作和播出有關電影、電視、廣播和動漫等作品。(由科技部、中國科協、民政部、國家防辦、地震局、氣象局、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公安部和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等部門負責組織,作出具體安排,分步實施)
3、舉辦論壇、講座等活動。通過舉辦論壇、講座、科普展覽、知識競賽和專題文藝晚會等多種形式,從不同層面加大應急管理工作研討、交流和宣傳的力度。(由國務院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
4、開展公共安全知識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活動。編印發放公共安全手冊,製作張貼宣傳海報、投放公益廣告,在社區、高危企業、建築群和車站、機場、碼頭、商場、賓館等公共場所設置應急標識。結合宣傳貫徹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把應急管理進農村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之一。(由各級政府應急機構和建設部、民政部、農業部、旅遊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根據不同對象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訓。
1、學校教育。組織編寫大、中、小學及幼兒園公共安全課程教材,儘快進入課堂。同時,利用教育電視台等遠程教育平台,對社區、農村、企業等基層單位開展普及教育。(由國務院應急辦會同教育部負責組織實施)
2、公務員培訓。制訂培訓計劃,對各級領導幹部進行培訓,不定期舉行短訓班或專題研討班;對各地區、各部門的應急管理機構負責人進行培訓,對公務員和各地方政府、各部門新聞發言人進行培訓。(由國務院應急辦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和新聞辦負責組織,明年開始實施)
3、職業培訓。對高危行業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在職業資格認定考試中增加相關內容。(由勞動保障部和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負責組織,明年開始實施)
4、志願者培訓。(由國務院應急辦會同共青團中央、民政部等單位負責組織,明年開始實施)
(五)各級地方政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教活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訂本地區科普宣教工作方案。一是根據地域特點,編發公共安全手冊;二是製作宣傳海報,在社區、農村、企業、學校以及工地、機場、車站、市場、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廣泛張貼;三是拍攝公益廣告和應急知識短片,在各地電台、電視台播出,在公共汽車、地鐵列車、民航班機等運輸工具上廣泛宣傳;四是在主要公共場所設立宣傳欄,擺放展板,懸掛標語,發放宣傳提綱;五是圍繞公共安全主題宣傳日(周、月)開展宣傳活動,當地應急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參加,組織青年志願者及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六是不定期開展應急知識和技術展覽等活動。(由各地應急辦負責組織實施)
軍隊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由軍隊應急辦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積極配合新聞媒體,主動開展科普宣教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統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門負責人牽頭的工作小組,細化方案,分步實施;同時要落實責任,及時提供素材,主動接受採訪,積極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負責組織本地區的科普宣教工作。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根據總體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制訂科普宣傳工作計劃。從今年開始,利用五年的時間,初步在全社會樹立公共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宣傳「尊重生命,熱愛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技能,逐步在公眾中推廣應急識別系統,倡導通過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方式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妥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以及減少因此而導致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二是採取群眾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細分受眾層次,儘可能使用通俗語言,簡明扼要,多題材、多角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報道,將科普宣教工作的網絡和觸角延伸進社區、農村、企業、學校和家庭,在真正取得實效上下功夫。
三是將日常宣傳與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的科普宣教工作結合起來。利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有利時機,結合救援和調查等工作的開展,及時、動態地進行科普宣教,擴大宣傳效果。要宣傳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同時,還可以結合應急演練進行科普宣教。
四是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要組織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社會力量,發揮其在科普、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強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科普宣教效果。國務院應急辦會同中宣部、新聞辦共同負責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的指導和協調工作,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科普宣教工作進行督查和評優,確保科普宣教工作取得實效。
(三)提供專項經費保障,確保科普宣教工作順利進行。各級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積極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開展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經費,原則上在各部門相關預算中優先安排,需增加的經費在年度預算中申請。同時,也要動員、鼓勵、支持媒體和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各界發揮好公益宣傳作用。
(四)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總體方案實施時間。從2005年11月中旬開始在全國各地陸續展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1:
近期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任務分工表
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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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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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案的宣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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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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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總體預案的宣傳報道 | 具體見中宣部宣傳方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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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專項預案的解讀宣傳 | 專項預案牽頭起草部門提供解讀文章、背景材料,新華社發通稿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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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宣傳 | 國務院應急辦協調有關部門提供稿件,中宣部安排播發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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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應急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 | 國務院應急辦會同法制辦等有關部門負責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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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網站的專題宣傳報道 | 國務院應急辦牽頭負責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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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的啟示》等應急管理科普宣教片 | 國務院應急辦負責 |
二、應急知識的科教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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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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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整理有關應急知識,開展應急知識進社會、進農村、進企業活動 | 國務院應急辦會同公安部、民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安全監管總局、地震局、氣象局、國家防辦等部門負責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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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科普讀物及音像製品,舉辦科普和科技成果展覽 | 科技部牽頭,中國科協、新聞出版總署等有關部門負責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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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論壇、成果展覽、知識競賽、專題文藝晚會、講座等 | 國務院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安排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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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協調製作和播出有關電影、電視、動漫等作品 | 廣電總局等有關部門負責 |
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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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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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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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發公共安全手冊 | 國務院應急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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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宣傳海報、投放公益廣告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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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區、高危企業、建築群和車站、機構、碼頭、商場、賓館等公共場所設置應急標識 | 建設部、旅遊局等有關部門負責 |
三、專題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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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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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宣傳周活動(每年三月第二周) | 國務院應急辦牽頭組織實施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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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與應急管理有關的宣傳日開展專題宣傳活動 | 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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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奧運」宣傳活動 | 國務院應急辦牽頭,北京市政府會同第29屆奧組委組織實施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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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世博」宣傳活動 | 國務院應急辦牽頭,上海市政府會同世博會執委會組織實施 |
四、教育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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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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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 | 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負責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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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培訓 | 國務院應急辦牽頭,組織、人事等有關部門負責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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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培訓 | 勞動保障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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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者培訓 | 國務院應急辦會同共青團中央等社會團體負責 |
五、督查評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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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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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總體預案和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情況 | 國務院應急辦牽頭負責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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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開展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評優 | 國務院應急辦會同中宣部、新聞辦負責 |
附件2:
國家專項預案簡本目錄
(共21件)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國家地震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
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事故應急預案
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國家處置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核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國家糧食應急預案
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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