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吉林、湖北兩省糧食企業虧損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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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吉林、湖北兩省糧食企業虧損情況的通報
國辦發〔1997〕4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
1997年11月2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7年/第37號

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改革開放以來,吉林、湖北兩省作為我國兩個重要的糧食產區,糧食生產得到了持續發展,商品糧數量大幅度增長,為實現全國糧食總量平衡做出了貢獻。特別是在糧食產量連年大幅度增長的情況下,各方面密切協作,克服困難,為敞開收購農民的糧食、安全保管糧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糧食收購、庫存量增加的同時,兩省國有糧食企業的虧損額大幅度上升,增勢很猛,問題十分嚴重。

  據內貿部報告,按現行財務制度核算,今年1-8月份,吉林省國有糧食企業共虧損41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5億元,增幅為54.7%;湖北省國有糧食企業共虧損24.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5億元,增幅為126%。糧食系統大量虧損,既有體制問題,也有工作問題。體制上的問題主要是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吃國家"大鍋飯"的機制沒有根本改變,地方擠占挪用糧食收購資金的問題非常突出,吉林、湖北兩省挪用國家收購資金和其他不合理占用占兩省農業發展銀行貸款餘額的41%,造成國家損失。工作上的問題主要是沒有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確定的糧食購銷、價格政策,不服從國家宏觀調控,國有糧食企業進行逆向操作,造成大量虧損。還有,國有糧食企業人員增加過多過快,吉林省和湖北省10多年來企業人員都增加了1倍多,費用支出大幅度上升;企業經營管理不善,違法亂紀問題突出,損失浪費嚴重,舊的政策性虧損掛帳只消化了一部分,新的經營性虧損又大量增加,並且增長勢頭越來越大。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吉林、湖北兩省糧食企業的虧損情況通報於後(見附件《內貿部關於吉林、湖北兩省糧食企業虧損情況的調查報告》),以引起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對內貿部調查報告反映的問題,吉林、湖北省人民政府要逐個進行核查,作出處理後向國務院報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也要對照檢查,引以為戒,並對國有糧食企業的虧損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清理。解決糧食系統虧損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加快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當前,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切實抓好秋糧收購和糧食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為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創造必要的條件。為此,國務院重申:

  一、堅決遏制住糧食企業虧損大幅度上升的勢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目前糧食工作中和經營管理方面存在問題的嚴重性,採取果斷措施,堅決遏制住糧食企業虧損大幅度上升的勢頭。今後,除了原有的政策性掛帳利息、超正常周轉庫存糧食保管費用和占款利息按規定需要補貼外,不允許再發生新的經營性虧損掛帳。要抓緊清理1992年後形成的虧損掛帳,在核實虧損數額、分清責任後進行處理。分年度消化歷史掛帳的計劃要予以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承擔的消化掛帳的資金要按期到位,不得用新的收購貸款歸還老掛帳。農業發展銀行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拒絕任何新的虧損掛帳和挪用收購貸款。

  二、堅決杜絕在糧食經營中逆向操作。各級政府和糧食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統一步調,統一行動,充分發揮國有糧食企業的主渠道作用,認真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堅決杜絕在糧食經營中逆向操作。在豐收後市場糧價低時,要以保護價敞開收購,並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順加作價銷售,嚴格執行不降價銷售的政策;在欠收後市場糧價高時,不得抬價搶購,並執行省級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則確定的銷售價格,積極拋售糧食,平抑市場糧價。

  三、切實加強國有糧食企業經營管理。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堵塞各種漏洞,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堅決查處各種違法亂紀問題。對管理混亂、損失浪費嚴重的企業,要進行限期整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糧食部門改進工作,加強管理,扭虧增盈,不得向糧食企業攤派各種款項。對來自各方面的攤派和不合理負擔,糧食部門要理直氣壯地拒絕,並予以揭露。

  四、切實加強糧油收購資金管理。糧食收購資金只能用於糧食收購,嚴禁擠占挪用搞固定資產投資或其他用途,嚴禁為當地政府、部門、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貸或擔保。已被擠占挪用的收購資金,糧食企業要限期收回並歸還農業發展銀行貸款。國有糧食企業要把糧食經營以外的附營業務分離出來組成為獨立企業法人,實行獨立核算,將其貸款從政策性貸款中劃出來,在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單獨開戶。

  附件:內貿部關於吉林、湖北兩省糧食企業虧損情況的調查報告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內貿部關於吉林、湖北兩省糧食企業虧損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五日)

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今年9月,由內貿部牽頭,國家計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審計署、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參加組成調查組,對吉林、湖北兩省糧食企業嚴重虧損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按現行糧食企業財務核算制度統計,今年1—8月,吉林省國有糧食企業共虧損41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5億元,是全國糧食系統虧損最多的省份。從檢查了解的情況看,一些地方和糧食部門在工作上和經營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擅自動用國家專儲糧出口,錯過經營時機,造成糧食企業掛帳增加,加大今年虧損。1993年,吉林省違反政策動用國家專儲糧7億公斤用於出口,後來由糧食企業收購議購糧補庫,因市場糧價高而發生虧損。據審計部門1996年對全省糧食系統473個虧損大戶調查,截止1995年末,這些企業共發生價差和費用虧損3.8億元,全部擠占銀行貸款,再加上逐年的利息,到目前累計掛帳約6億元。1994年和1995年,南方玉米市場價格較高,此時產區本來應該向銷區多銷糧食,這樣既能平抑過高的市場玉米價格,又能搞活糧食經營,結果吉林省一些地方糧食企業又錯過了經營的好時機。1994年和1995年該省銷往省外的糧食(含出口)比1990年至1993年年平均銷售量分別少17.5億公斤、29億公斤。這不僅減少了企業正常銷售利潤,而且造成庫存積壓,加大了利息、費用開支。

  二是資金管理不嚴,不合理資金占用多。截止今年8月末,吉林省國有糧食企業的銀行貸款餘額為470億元,其中沒有用於糧油收購的資金高達195億元,占銀行貸款餘額的41.5%。在這195億元沒有用於糧油收購資金總額中,省糧食企業累計虧損掛帳122.5億元,占62.8%;因糧食調入省資金結算不及時,造成貨款拖欠,占壓資金34.4億元,占17.6%;其他擠占挪用的資金38.1億元,占19.5%。其他擠占挪用的資金主要發生在以下幾個方面:(1)國有糧食企業開展多種經營,共擠占收購資金7.26億元。糧食企業興辦的多種經營項目,有相當一部分因投資決策失誤、經營管理不善等原因已經虧掉。如原松原市扶餘區50戶糧食企業共投入6000萬元搞多種經營,已虧掉3000多萬元;集安市糧食購銷總公司建啤酒廠累計投資710萬元,已虧掉647萬元。遼源市糧食局直屬企業搞多種經營業務占用收購資金2178萬元,全市共辦60多家附營企業,僅國家糧食儲備庫就辦有加工、種養、飲食服務等各種公司36家,已關停80%,其餘也經營不景氣,虧損嚴重。(2)搞固定資產投資或彌補固定資產投資超支,共挪用收購資金18億元。德惠市新建1棟糧庫,只安排了資金143萬元,連徵地費用都不夠,為彌補該糧庫投資缺口挪用收購資金2589萬元。糧食系統473個虧損大戶1994年和1995年兩年共挪用資金1482萬元用於購買小轎車,梨樹縣第二糧庫和糧食購銷總公司挪用收購資金48萬元各購置桑塔納轎車1輛,東豐縣國家糧食儲備庫挪用收購資金72.3萬元購置豪華轎車4輛;興建職工宿舍、辦公樓累計挪用收購貸款1.8億元。通化市糧食局1993年5月至1994年7月挪用收購資金1056萬元興建「糧貿大廈」;長嶺縣糧食貿易市場在自有資金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於1994年5月至1995年末挪用收購資金682萬元,新建了2038平方米的「鶴群大酒樓」。(3)累計未處理糧油超定額損耗和因災損失占用資金6.5億元。(4)發生其他挪用6.34億元。這主要是由於一些縣、市政府或有關部門強行攤派、借用國有糧食企業的商品、物資、資金造成的,有的地方甚至強令糧食企業為外單位貸款。榆樹市政府1991年前要求糧食企業為地方酒廠借糧借款近5000萬元,至今還有4853萬元沒有收回。截止1995年底,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共挪用糧食系統473個虧損大戶的收購資金達9490萬元。梨樹縣財政局截止1996年5月末,向縣糧油購銷總公司借款682萬元,主要用於政府部門發工資;東遼縣財政局借占縣糧食購銷公司175萬元已達5年之久;長嶺縣財政局借占縣糧油購銷總公司250萬元長達7年以上。

  三是糧食企業人員過多,費用開支過大。1996年吉林省國有糧食系統在職職工人數為20.6萬人,比1978年增加了12.4萬人,平均每年增加6800多人。榆樹市國有糧食企業1992年末在職職工人數為6481人,1996年末猛增到12644人,4年時間差不多翻了一番,平均每年增加1500多人。人員多造成費用支出增加,今年1—8月全省國有糧食企業支付的職工工資就達7.78億元。

  四是企業管理不嚴,漏洞很多。糧食企業的管理相當粗放。除資金管理混亂外,費用支出管理不嚴,肆意揮霍浪費、違法亂紀等問題都比較突出。個別企業招待費嚴重超支,僅農安縣糧庫1995年就超支招待費57萬元;私設小金庫,如扶餘縣陶賴昭糧庫在1991年至1995年期間,採取截留收入、提高成本等手段形成小金庫410萬元,用於購置小轎車、吃喝招待等支出;資金體外循環,公款私存,如原松原市扶餘區糧食企業體外循環的資金達3000萬元,江南糧庫就公款私存100多萬元;私分錢物,一些糧食企業直接私分企業的商品給職工搞福利,如原松原市扶餘區50戶企業1994年和1995年兩年共分煤11440噸、分糧473噸、分豆油26噸,折款526萬元。

  五是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攤派多。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門不僅不幫助糧食企業解決虧損問題,該補的不補,反而還要擠占挪用糧食企業的補貼,強借強占糧食企業的資金、物資,或者強行攤派各種不合理款項等。1993年德惠市政府要求該市糧食局為市特產開發總公司貸款200萬元提供擔保,結果借款單位到期不能歸還貸款,導致糧食局在銀行的存款被抵扣。近年來這類問題還有加重的趨勢。榆樹市國有糧食企業去年承擔的各種收費和攤派達20多項,開支500多萬元。

  湖北省國有糧食企業的虧損勢頭也很猛。今年1—8月,該省糧食企業共虧損24.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虧13.5億元,增幅為126%。從檢查了解的情況看,一些地方和糧食部門在工作上和經營管理中同樣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不堅決,在糧食經營上逆向操作。今年1—8月,湖北省糧食企業降價銷售定購糧12.1億公斤,其中小麥3.425億公斤,大米8.44億公斤,玉米0.235億公斤。大米和玉米的平均銷價每公斤分別比購價低0.54元和0.44元,增加企業虧損6.18億元,占虧損總額的25.5%。另外,在1995年、1996年兩年市場糧價高時搶購糧食,今年以來銷售不暢,造成庫存積壓,發生大量利息、費用開支,並且造成潛虧。

  二是資金結構和使用不合理,擠占挪用收購資金比較嚴重。截止今年8月末,湖北省糧食企業銀行貸款餘額為327.5億元,其中不合理占用資金134.2億元,占銀行貸款餘額的41%。糧食企業因不合理占用資金多支付利息1年達10多億元。在不合理占用資金中,除歷史掛帳和虧損占用外,因上多種經營項目,搞固定資產投資,以及被外單位借用等原因共擠占挪用收購資金56.8億元,占全部貸款的17%。擠占挪用資金主要發生在以下幾個方面:(1)被附營業務和多種經營擠占挪用。老河口市糧食局從1994年至1996年先後擠占收購資金514萬元辦酒廠,因管理不善造成虧損,使貸款無法收回。(2)被固定資產投資擠占挪用。1994年1月至1997年5月,湖北省僅修建樓堂館所一項就挪用資金3.69億元。天門市糧食集團公司從1987年開始,共挪用各基層糧管所議價糧油銷售的回籠資金3480萬元,修建了一棟賓館「長江大廈」,從1996年開業以來,共發生虧損304萬元。(3)被政府部門和外單位借款擠占挪用。1996年湖北省糧食企業承擔社會各種集資攤派款1586萬元,內外部借支5388萬元,包括職工個人借支,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借支、墊支,以及部門借支。截止1996年末,天門市婦聯、財辦、物價局、檢察院、稅務局和政府招待所等單位共向市糧食局借款162萬元。(4)其他挪用造成資金虧空。受經濟利益驅動,一些糧食企業挪用收購資金從事證券、期貨、房地產投資,由於缺乏專業知識,涉足這些高風險行業的企業大多虧損。如石首市糧食局1995年11月至1996年6月挪用糧食調銷回籠款4999萬元,在上海、廣州從事期貨投資,導致虧損1351萬元。

  三是消化老掛帳的資金沒有完全落實到位。武漢市1995年以定購糧轉所謂「專項銷售」,打算用其差價款作為消化掛帳的資金來源,稻穀由每50公斤44元調高到74元,小麥由每50公斤51.5元調高到81.5元,每50公斤價差均為30元,共轉定購糧1.05億公斤,折算價差款6300萬元。因這些糧食銷價明顯高於市場價,根本銷不出去,目前仍積壓在庫,不但使消化掛帳的資金落空,相反每年還要支付這批糧食的保管費用和利息2580萬元。監利縣1996年擬通過定購糧升值款、折舊等消化政策性掛帳及利息1356萬元,占當年應消化總額的52.6%。這些資金在目前糧食銷售不暢、企業虧損的情況下很難落實,結果以新增銀行貸款還舊掛帳。

  四是企業人員多,管理不善,費用開支大。湖北省糧食企業1984年到1996年,人員增加了1倍多,平均每年增加1萬多人,目前已達到28.2萬人,1年需支付工資10.4億元。據農業發展銀行調查,荊州市1996年全市糧食系統36527人,比1990年增加10008人,增長37.7%,而同期商品經營量反而下降24.1%,僅此一項增加工資費用達1.5億元以上。同時,企業管理不善,費用開支大手大腳。監利縣糧食局在夏糧收購中管理不嚴,費用開支超標準每公斤0.01元,僅此一項多開支費用128萬元。

  五是地方政府對解決糧食企業的困難重視不夠。不少縣、市政府重糧食生產,輕糧食流通,在思想上認為糧食企業虧損都是上級政府的事,對糧食企業支持和關心不夠。有的地方政府對主管糧食流通工作的部門,不撥給行政經費,將其轉嫁給企業負擔。洪湖市糧食局今年1—8月共支出機關行政經費73萬元,全部由企業負擔。有些地方對糧食企業倉儲設施少投入或不投入,完全依賴中央貸款解決,有的通過擠占收購資金擴建倉庫。洪湖市1992年以來,建庫占用收購資金3213萬元,企業為此支付利息1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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