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在南京市新街口廣場重塑孫中山雕像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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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在南京市新街口廣場重塑孫中山雕像的復函
國辦函〔1996〕67號
1996年10月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在南京市新街口

廣場重塑孫中山雕像的復函

 
國辦函〔1996〕67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在南京新街口廣場重塑孫中山雕像的請示》(蘇政發〔1996〕97號)收悉。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現函復如下:

     一、為了紀念偉大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弘揚民族精神,推動祖國統一大業,對廣大青少年進行革命傳統和愛國主義教育,同意在南京市新街口廣場重塑孫中山雕像,經費由南京市自籌。

     二、請你省及南京市人民政府加強對孫中山雕像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確保高質量完成重塑孫中山雕像的有關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六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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