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開展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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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開展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復函
國辦函〔2004〕55號
2004年8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開展

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復函


國辦函〔2004〕55號

中國殘聯:

  你單位報來的《關於進行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請示》(殘聯〔2004〕19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於2006—2007年開展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

  二、同意成立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領導小組及其組成方案,具體人員請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

  三、抽樣調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具體經費預算請按程序報批。

國務院辦公廳

二○○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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