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務院已撤三十八個非常設機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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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務院已撤三十八個非常設機構的通知
國辦函〔1988〕81號
1988年11月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務院

已撤三十八個非常設機構的通知

國辦函〔1988〕81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已經撤銷了科技領導小組等三十八個國務院非常設機構,並已發過文(國辦通〔1988〕53號)。

現將這些機構的名單附後,特此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七日          

已撤銷的國務院非常設機構名稱

(三十八個)

國務院科技領導小組

國務院電子振興領導小組

國民經濟統一核算標準領導小組

國家航空安全領導小組

國務院物資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全國鳥類環志辦公室

國務院發展南亞熱帶作物指導小組

農副產品出口生產體系領導小組

國務院制止向企業亂攤派辦公室

國務院海洋資源研究開發保護領導小組

全國技術市場協調指導小組

國務院「三北」防護林建設領導小組

國家機關和工業領導體制改革小組

國務院西藏經濟工作諮詢小組

全國職工教育委員會

國務院「三西」地區農業建設領導小組

國務院抗旱領導小組

國務院能源基地規劃辦公室

國務院上海經濟區規劃辦公室

國務院東北經濟區規劃辦公室

國務院接待安置印支難民領導小組

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

國務院農村商品流通體制改革研究小組

國務院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領導小組

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全國工業普查領導小組

全國企業整頓領導小組

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

國務院企業工資改革研究小組

國務院打擊走私領導小組

國家經濟信息管理領導小組

國務院外貿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長江口及太湖流域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研討小組

國務院三峽工程籌備領導小組

國家超導攻關領導小組

全國海上安全指揮部

國務院利用外資加快發展鋼鐵和鋁工業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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