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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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1988〕55號
1988年9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水資源

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1988〕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強對全國水資源統一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 撤銷全國水資源協調小組和全國水土保持協調小組。

  領導小組是國務院協調、審議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審核全國大江大河綜合規劃;處理協調省際的重大水事矛盾;處理部門之間有關水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重大問題;審定全國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方針、政策和重點防治中的重大問題。

  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利部(不另增編制),辦公室主任由水利部一位副部長兼任,其日常工作由水利部的有關職能司承擔。現將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 長 田紀雲(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 楊振懷(水利部部長)

  顧 問 錢正英(全國政協副主席)

  成 員 劉中一(國家計委副主任)

     陸佑楣(能源部副部長)

     林祖乙(交通部副部長)

     儲傳亨(建設部總規劃師)

     張宏仁(地礦部副部長)

     項懷誠(財政部副部長)

     陳耀邦(農業部副部長)

     劉廣運(林業部副部長)

     曲格平(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

     陳 業(國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長)

     孫鴻烈(中國科學院副院長)

     辦公室主任 待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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