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1988〕55號 1988年9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水資源
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強對全國水資源統一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 撤銷全國水資源協調小組和全國水土保持協調小組。
領導小組是國務院協調、審議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審核全國大江大河綜合規劃;處理協調省際的重大水事矛盾;處理部門之間有關水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重大問題;審定全國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方針、政策和重點防治中的重大問題。
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利部(不另增編制),辦公室主任由水利部一位副部長兼任,其日常工作由水利部的有關職能司承擔。現將全國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 長 田紀雲(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 楊振懷(水利部部長)
顧 問 錢正英(全國政協副主席)
成 員 劉中一(國家計委副主任)
陸佑楣(能源部副部長)
林祖乙(交通部副部長)
儲傳亨(建設部總規劃師)
張宏仁(地礦部副部長)
項懷誠(財政部副部長)
陳耀邦(農業部副部長)
劉廣運(林業部副部長)
曲格平(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
陳 業(國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長)
孫鴻烈(中國科學院副院長)
辦公室主任 待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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