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文件已於2015年被國務院關於宣布失效一批國務院文件的決定宣布失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7〕15號
2007年3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中西部農村

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7〕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陳至立  國務委員

  副組長:周 濟  教育部部長

      項兆倫  國務院副秘書長

      張 茅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員:陳小婭  教育部副部長

      張少春  財政部副部長

      黃 衛  建設部副部長

      矯 勇  水利部副部長

      危朝安  農業部副部長

      陳嘯宏  衛生部副部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部,辦公室主任由陳小婭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意見,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領導小組組長審定。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