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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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7〕15号
2007年3月1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西部农村

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副组长:周 济  教育部部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黄 卫  建设部副部长

      矫 勇  水利部副部长

      危朝安  农业部副部长

      陈啸宏  卫生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办公室主任由陈小娅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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