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延安革命舊址維修保護領導小組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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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延安革命舊址維修保護領導小組的復函 國辦函〔1996〕62號 1996年9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延安
革命舊址維修保護領導小組的復函
國辦函〔1996〕62號
陝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建議成立延安革命舊址維修保護領導小組的請示》(陝政字〔1995〕51號)收悉。經研究並報請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成立延安革命舊址維修保護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延安革命舊址維修保護總體規劃的制定和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二、同意請宋平同志任領導小組名譽顧問。領導小組由李鐵映同志任名譽組長,陝西省省長程安東任組長,建設部部長侯捷、國家文物局局長張文彬、陝西省副省長姜信真任副組長;成員由中宣部、中央黨史研究室、國家計委、財政部、文化部、交通部、林業部、水利部、國家旅遊局的有關負責同志組成。
三、領導小組設置辦事機構要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其職責和組成由領導小組決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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