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揭陽市對外經濟發展公司在香港設立揭陽發展有限公司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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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揭陽市對外經濟發展公司在香港設立揭陽發展有限公司的復函
國辦函〔1992〕90號
1992年10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揭陽市對外經濟發展公司

在香港設立揭陽發展有限公司的復函

國辦函〔1992〕90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在香港設立揭陽發展有限公司的請示》 (粵府函〔1992〕244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函復如下:

  同意揭陽市對外經濟發展公司在香港設立揭陽發展有限公司,內派人員編制定為五人,公司的經營範圍請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核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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