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領導成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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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領導成員的通知 國辦函〔2005〕66號 2005年6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
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領導成員的通知
國辦函〔2005〕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劉越同志擔任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副主任,胡玉敏同志不再擔任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副主任。
國務院辦公廳
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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