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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遷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仙遊寺法王塔問題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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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遷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仙遊寺法王塔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8〕36號
1998年7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遷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仙遊寺法王塔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8〕36號

陝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遷建周至縣仙遊寺內國家重點保護文物法王塔的請示》(陝政字〔1998〕38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為確保黑河金盆水利樞紐工程的順利實施,國務院同意遷建你省周至縣仙遊寺內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法王塔。對實施仙遊寺法王塔的遷建方案,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監督並接受國家文物局的指導,保證遷建成功和做好各項有關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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