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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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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1〕45號
2011年12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2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節:1月22日至28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節、國慶節: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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