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對勞動部等部門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辦法的基本情況及改進完善意見報告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對勞動部等部門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辦法的基本情況及改進完善意見報告的批覆 國函〔1993〕62號 1993年4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對勞動部等部門關於國營企業實行
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辦法的基本情況
及改進完善意見報告的批覆
國函〔1993〕62號
勞動部、財政部、國家計委:
你們於一九九三年二月八日報送國務院的《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辦法的基本情況及改進完善意見的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規定》屬於《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的配套規章,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認真貫徹執行〈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的通知》(中發〔1992〕12號)的要求,國務院授權勞動部、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家經貿委聯合發布《國有工業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規定》。
國 務 院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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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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